引言 很多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都有疑问,医生查了RF或CCP等指标,根据分类标准做出诊断了,也制订了治疗方案,为什么还要定期到医院复诊做检查? 检查是为了病情监测 其实,这是因为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不能彻底根治的疾病,在长期治疗过程中一定要随时结合病情的变化,定期检查RF、CCP、C反应蛋白(CRP)、血沉(ESR)、X线等,以评价疾病是否活动、活动程度、骨关节破坏是否进展以及治疗效果等。如评估疗效不佳,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联合用药,以免延误病情,失去治疗的最好时机。 那么,这个出于病情监测的检查频率应该是怎么安排的呢?其实,医生的复查并不是拍脑袋决定的,各个国际指南都有相应的推荐。以2015年亚太风湿病学会(APLAR)的类风湿关节炎治疗推荐为例,该推荐指出:初诊类风湿关节炎或处于疾病活动期患者,应每1-3个月进行评估病情;在治疗初期,应每个月评估病情;对于治疗中未达到缓解的患者,仍应每1-3个月评估病情;经治疗无疾病活动或达到低疾病活动后,则可视病情活动程度放宽到每3-6个月评估病情。 检查是为了用药安全 另外,虽然概率不大,但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还是有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副作用,如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消化道出血、白细胞减少、肝肾功能损害等,有些药还要定期检测眼底,了解是否存在肺间质纤维化。因此,非常有必要要定期到医院进行有关检查,调整药物剂量或种类,达到副作用最轻、疗效最好的目的,同时,有助于提高病人的依从性,在医生指导下正规用药。 常用慢作用药及生物制剂的监测要求
需要指出的是,以上内容属于总体原则(参考uptodate数据),每个病人因个体情况差异,具体监测情况会根据临床情况略有调整和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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